第173章
绝非他过去所以为的,仅仅是出于责任的、兄长对弟弟的关爱。
他无意去跟别家的兄弟情谊做比较,那没有意义。因为他自己对李昶的种种,已是如此无可辩驳,特殊到了极致。
没有哪个哥哥会对弟弟关怀到这种地步—— 会因为他一个细微的表情就揣摩半天他的心情;会跑遍半个京都只为给他买合口的点心;会在他生病时彻夜守着,连眼皮都不敢多眨;会因为他多看别人一眼就莫名烦躁;会将他的一切喜好、厌恶、甚至细微的习惯都塞在脑子里。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这样做着,习以为常,便从未深想这早已超越了寻常兄弟的界限。
可辨明之后呢?
他该如何?他与李昶之间,该何去何从?
放开李昶,止住他的心思,从此与他疏远?
不,沈照野光是想象那个画面就觉得喘不过气,浑身都不对劲。他做不到。十七年的朝夕相处,李昶早已与他亲如一人,硬生生剥离,无异于剜心剔骨。
那便只剩下一条路——回应李昶的这番心事。
可是,他真的能够吗?
他与李昶的身份,一个是手握兵权的边将世子,一个是深受瞩目的皇子亲王,本就敏感。何况男子相恋,悖逆伦常,不为世人所容。之后必然面临的风雨、非议、乃至朝堂上的明枪暗箭,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,毫不犹豫地、尽数替李昶挡下?
况且,他沈照野终究是要上战场的。从十五岁起,他的人生就在北疆的风沙与京都的繁华间来回摆荡。战事吃紧时,一年中有大半年要待在苦寒之地。将来接了父亲的担子,除非入京述职或陛下急召,他无事不会离开北疆。而李昶,注定要留在权力中心的永墉城。
他们之间,隔着万水千山。
他无法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。
他想起父亲沈望旌。父亲一生戍守北疆,对得起大帅之名,对得起北疆百姓,对得起麾下将士,可唯独,对不起母亲。父亲与母亲是少年夫妻,感情深厚,外人眼中从无龃龉。可沈照野幼时乃至少年时,是亲眼见过母亲独守空闺,对着北方默默垂泪,将无数担忧与思念写入一封封寄往边关的信笺中。由爱故生忧,由爱故生怖。母亲守着镇北侯府的荣耀,守着皇帝的恩典与安心,不能有一句怨言,只能年复一年地等待,等待不知何时才能归来的凯旋。
他要让李昶也如此吗? 让他也像母亲一样,在无尽的等待和担忧中煎熬度日?
何况,战场凶险,生死无常。没人能保证今日活着上去,明日还能全须全尾地下来,他沈照野也不能。刀剑无眼,万一哪一天他马革裹尸……
李昶该怎么办?
那个被他如珠如宝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,那个心思重、敏感又执拗的李昶,该如何承受那样的打击?
他待李昶如珍似玉,故而不忍心。
不忍心他将一颗真心系在一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身上,不忍心在他需要依靠、需要呵护的时刻,自己却远在千里之外,不忍心看他形单影只,只能靠冰冷的书信寄托情思,更不忍心想象,若自己真有不幸,留给李昶的将是怎样一片看不到尽头的绝望和黑暗。
李昶不该这样。
他怎么可以让自己发誓要呵护一辈子的李昶,去忍受这样的苦楚?
可他又该怎样去劝说李昶? 他连自己都说服不了,又凭什么去让李昶收回这份早已深入骨髓的情思?
雪无声落下,腊梅与人俱静。沈照野立在院中,四顾茫然,只觉得前路仿佛被浓雾笼罩,找不到一个清晰的方向。
这时,他听见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。循声望去,是一位须发皆白、穿着朴素的老人。沈照野认得他,是于仲青身边的幕僚,姓乐,府衙里的人都尊称一声乐老。
沈照野快速眨眨眼,抬手不着痕迹地抹过眼角,朝乐天然行了一礼,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稳:“乐老,这么晚了,还没歇下?”
乐天然也微笑着还了一礼:“见过世子。人老了,白日里歇得多,夜里反倒走了困,索性出来走走,看看这花。”
沈照野回头望了一眼头顶的腊梅,侧身让开,露出树下的石凳:“乐老请坐。”
乐老缓缓坐下,目光落在沈照野脸上:“世子也还不睡?是公务繁忙?”
沈照野在他旁边坐下,点了点头:“是,刚处理完,待会儿就回去了。”
乐老捋了捋胡须,缓声道:“世子看起来,心绪不宁啊?”
沈照野不欲多言,只含糊道:“一些琐事烦心,让乐老见笑了。”
乐老却似并不在意他的回避:“烦心事常有,世子心中,可有了章程?”
沈照野苦笑一下,摇了摇头:“一头乱麻,理不清。”
乐老闻言,脸上皱纹舒展开,露出一个豁达的笑容:“既如此,世子不妨陪老夫静坐片刻,赏赏这花。有时候,千思万想,钻了牛角尖,不如暂且放下,一默之下,反而能得清明。”他顿了顿,看向沈照野,“世子若不嫌老夫絮叨,不解风雅……”
“乐老言重了。”沈照野接口道,“能得乐老指点,是晚辈的荣幸。”他此刻心乱如麻,也确实需要一点别的东西来转移注意力。
乐老满意地点点头,抬手指向头顶的腊梅:“世子可识得此花?”
沈照野仰头看了看:“应当是蜡梅。不过具体是何品种,我实在辨认不出。”他顿了顿,“若是李……若是雁王殿下在,他应当认得,他平日爱摆弄这些花草典籍。”
乐老眼中闪过一丝了然,随即介绍道:“此花名素心蜡梅,色如蜜蜡,香气清幽,是蜡梅中的上品。古来文人墨客,爱其枝横碧玉天然瘦,蕾破黄金分外香,赞其傲雪凌霜,品格高洁。”他话锋一转,语气带上了些许追忆的温情,“说起来,这株蜡梅,跟了老夫大半辈子了。”
沈照野被勾起了些许好奇:“哦?”
乐老目光悠远:“老夫幼年失怙,是祖母一手拉扯长大。那时家贫,祖母为了供我读书,节衣缩食。她听闻文人雅士皆爱梅,觉得家中若能养上一株,或能沾染些文气,便带着我进山,好不容易寻到这么一株瘦小的野蜡梅苗,移回家中精心侍弄。”
“养了几年,不见它长高多少,也从未开过花。我那时年少,觉得不成气候,有些泄气。祖母却从不灰心,依旧日日照料。后来,我乡试中了举人,祖母心愿得偿,积劳成疾的身子再也撑不住,撒手人寰……留给我的,只有这株依旧不见花苞的蜡梅。”
“我回乡料理完祖母丧事,心力交瘁。回到冷冷清清的家中,推开门……”乐老道,“却满室异香扑鼻。那株沉寂多年的蜡梅,竟在祖母下葬那日,悄无声息地开了花,花朵虽小,却缀满了枝头。”
“后来,我得了机缘,在鹿岷县谋了个差事。临行前,看着家中四壁,唯一放不下的,就是这株蜡梅。最终,我还是将它从土里掘出,小心栽进陶罐,带着它一同赴任。”
“许是伤了根,或是水土不服,在鹿岷那几年,它半死不活,再未开花,我几乎以为它活不成了。后来听有经验的花农说,这等山野生长的蜡梅,性子野,受不得盆拘束,需得移回活土。我依言将它移栽到院中,它果然渐渐恢复生机,枝干粗壮起来,可依旧不肯开花。”
“再后来,我辞了书院差事,想外出游历。临行前托付好友照料它。谁知我刚走出西南道,便收到好友急信,说蜡梅在我走后,忽然开了一次花,花开即谢,随后枝叶凋零,眼看就要枯死。我心中大恸,匆忙折返。回到鹿岷,见到它时,它竟又缓过一口气,挣扎着活了下来。”
乐老说到这里,笑了笑:“那时我便想,这蜡梅,怕是成了精了。以前离不开我祖母,后来离不开我。它这是用性命在挽留我啊。于是,我便断了远游的念头,安心留在鹿岷,守着它一年年长大。”
“后来,我成了家,决定举家迁来茶河城定居。收拾行装时,别的都没带,独独花了重金,请了熟手的匠人,小心翼翼地将这株已然不小的蜡梅,连同根部的土球一起,千里迢迢移到了这府衙院内。”
“它到了这里,依旧故态复萌,只长枝叶,不见花苞。府衙里的人都觉得这树古怪。直到我有了第一个孩子,刚会走路的年纪。有一日家中实在忙乱,我便将他带到府衙,让他在这个院子里玩耍。谁知第二天清晨,仆役匆匆来报,说院中的蜡梅开花了。”
“那一年的花,开得格外好,从隆冬一直断断续续开到了暮春。自那以后,年年岁岁,花开不绝,一直到如今这般光景。”
故事讲完,院子里静默了片刻。
沈照野望着那株在寒风中暗香浮动的老树,心中感触良多,他缓缓道:“这蜡梅看似柔弱,内里却执拗得很。它认准了人,便是一生一世的牵绊,离了不行,疏远了也不行。它这是在用它的方式,守着它想守的人,续着它想续的缘。”